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沁阳电力GFM蓄电池充放电方案


编辑:恒电高测 浏览: 添加时间:2017-08-14 10:40

  1.测试前准备

  1.1测试必要的工具准备

  测试所需工具包括:绝缘手套、绝缘靴、万用表、测温仪、蓄电池放电测试仪,0--100A标准直流表、1-5v标准直流的电压表、扳手、测试记录表、警示标示、防护眼镜、手电筒。

  1.2环境检查

  蓄电池房环境检查:房内应该凉爽、干燥,蓄电池房内的通风需运行正常,温湿度监控设备运行正常。

  1.3电池检查

  电池外观检查:检查外观是否清洁,有无液体或污渍,并做好设备间的清洁工作帮助对故障点的判断。

  电池连接检查:对电池间的连接铜排是否紧固做检查,检查组间接线应无扭力及腐蚀。

  1.4蓄电池充、放电技术要求熟知电池厂方提供的数据:放电截止电压10小时放电率的终止电压为1.85v。

  1)电池系浮充运行时,蓄电池单只电压不应低于2.l0V,如长期低于2.10V时则需进行平衡充电。方法是:补充充电电压和充电时间可为单只2.34v充24小时或2.4v充12小时。温度控制在21℃一32℃。

  2)蓄电池如系浮充使用每只电池电压控制在2.23v±0.005伏左右。

  3)均充限流: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法进行充电,初次充电电流不得大于100A,充电电压每单只2.35v-2.4v,具体充电方法为:先用不大于上限电流进行恒流充电,待充电到单只平均电压到2. 35-2. 4V时,改用平均单只电压2.35-2.4v恒压充电,直到充电结束。

  4)GFM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成标志:

  a)充电时间18至24小时

  b)恒压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不变化。

  1.5蓄电池充、放电注意事项

  1.5.1循环使用充电电量为放电电量的1.2-1.5倍,过充或过放都将影响蓄电池的寿命。

  1.5.2恒压2.35v-2.4v充电的电压值,是在环境温度25℃时规定的,高于时充电电压要降低,低于时充电电压要相应提高,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℃每只增减0.005伏。

  1.5.3使用的蓄电池,每季在停机的情况下,应检查单只电池的开路电压,如发现充电结束两小时后,其中一个单只的开路电压小于2.10V,则整组电池应进行平衡充电。

  1.5.4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,如搁置时间长,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有容量。

  2.测试方案

  本测试方案依据国标GBT19638.2-2005和行业标准YD/T799-2010制定。

  在多种容量测试方案的选择上,受资金和设备的制约,实际工作中更多采用在线容量测试,但目前我公司未有生产,又无供电线路出线,因此采用下线方式以恒电流放电进行容量测试。根据放电电流的大小,又分为10小时率放电测试,3小时率放电测试等,因为本项目中电池放电电流在400A左右,并对应电池厂家提供的(蓄电池恒电流表/恒功率表)查得,此电池的10小时率放电电流为400A,故实际电流满足测试要求。本次测试采用1。小时率放电测试。

  2.1放电前,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交底,包括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。

  2.2在电池浮充状态下测量并记录电池的电压。(单只电池电压及总的端电压)。

  2.3完全充电好的蓄电池静2h-24h,在25℃±5℃环境中开始放电,放电前,应测量并记录电池的单只电池电压。

  2.4放电开始前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,放电时应测量电流,其电流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%。

  2.5放电期间应测量蓄电池的每只电压及端电压和室温,10h率试验的测量时间间隔为1h,放电末期应随时测量,以保证准确确定终止电压时间。

  2. 6本次充放电采用电瓶全脱离方式进行,设备运行的保护直流电源,由锅炉的Dcs不间断电源直接接入主控的控制母线上,保证负载的安全供电。但在这期间严禁开关合闸操作,直流油泵电源要退出等措施。(浮充电及强充电柜与生产脱离,直用于蓄电池充电)。

  2.7对放电过程中的单个电瓶电压及时测量并记录,并在操作区域挂警示标示,每小时记录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