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试验原因和目的
长期处于浮充电运行状态的防酸蓄电池会使内阻增加,容量降低。进行核对性放电,可使蓄电池极板有效物质得到活化,容量得到一定程度恢复,使用寿命得到延长。同时可核对蓄电池的实际容量及其降低程度。
二、批准部门和文件
根据公司批准的#6机检查性大修标准项目。
三、施工措施和要求
1、电池组在测试前应保证充电充足,在测试前1-3天,切除全部负载,将处于浮充状态的电池组改为均衡充电一次,减少电池间差异;
2、测试时电池组外部负载应全部切除;
3、测量蓄电池单体端电压;
4、测量蓄电池室内各部位氢气浓度不大于1%;
5、对蓄电池螺丝全部进行紧固检查;
6、检查蓄电池壳体无渗漏和变形;
7、检查蓄电池极柱周围无酸雾逸出;
8、室内通风装置保持运行,严禁烟火;
本试验技术安全措施经批准后,方可执行。
四、质量标准和依据
1、DL/T 724-2000《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》;
2、DL/T 5044-95《火力发电厂、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》;
3、DL/T637-1997《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》;
4、GB 50172-92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》;
5、DL/T459-2000《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》;
6、国电发[2000] 589号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》;
7、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管理规范;
8、湖北华电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《电气运行规程》
五、工艺要求和工序
1、把蓄电池组从系统中分离开。
2、对蓄电池放电负载仪进行自检工作。
3、进行放电前仪器设置,根据电池组的电压、节数、容量,分别调整到正确的电流、电压、时间值。
4、DC220V蓄电池组因只有一组,放电容量只放50%C10,放电时间选择5h。
5、当单体电池终止电压、电池组终止电压、放电时间任一条件达到后,放电终止。
6、若蓄电池组第一次核对性放电就放出了额定容量,不再放电,充满容量后便可投入运行。若放充电三次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%,判断电池寿命终了,需更换。
7、电池组放电终止后,尽快恢复对电池组进行充电。
六、验收方法和人员
W点(检修部点检员电话通知相关验收部门),验收签字流程如下:承包方工作负责人承包方质检监理检修部生技部。
七、需要物资和渠道
检修单位自备绝缘带等消耗材料。
八、专用工具和落实
蓄电池放电负载箱、红外测温仪、钳形电流表。
九、费用分析和安排
检修单位大修总包费。
十、工程进度和控制
按照大修工期计划进行。
十一、施工单位和配合
由检修单位潍坊电厂实施。襄樊电厂配合。